■ 馬上評論
  “零”公費出國,不但不應成稀奇事,還應成制度化矯枉:對公款出國(境),就該遵循“能不出就不出”的原則。
  近日,廣東東莞市直部門及事業單位陸續在官網首次公佈2014年部門預算和“三公”經費預算,多個部門因公出國(境)費用為“零”,引起廣泛關註。對此東莞市財政局回應,“零”公費出國屬實,原因財政部門制訂了嚴格審核標準,總的原則是能不出就不出。(6月3日新華社)
  出國經費為“零”,在公費旅游亂象迭出的背景下,本是好事。可就是這麼個熨帖人心的消息,激起不少質疑聲:質疑的倒不是壓減出國經費的意義,而是其真實性——在公費出國動輒異化為變相福利的背景下,涉事部門果真就能全然剋制徇私衝動?這未必是多慮:現實中,有些地方、部門將“三公”經費裝進“會議費”筐里的現象,並不少見。正因如此,去年雲南省招標採購局“自曝”三公預算為零、東莞曝光11個市直部門“零”公車預算,都邂逅了一片質疑:它是賬面上的零支出,還是真實的零開支?
  但就現實看,東莞方面的解釋,未嘗就不合乎情理:有些部門“零”公費出國(境),是因在“八項規定”要求下,審批口徑收窄了,公款出國(境)的需求也跟著被壓減。也就是說,它是真的降低了行政開支,而非玩“做賬騰挪術”。
  這某種程度上既見證了八項規定的輻射力與衝擊波,也是正常態的回歸:實質上,對因公出國(境)的審批,本就該是“因需而定”,而非大開口子。其出國的事由,應在“剛需”的應許範疇內,而不能是“想出就出”。此前媒體曾曝出,2010年廣州市城管局派人去日本、俄羅斯等地公費考察,還有某單位派老幹部去巴西考察亦遭曝光,其實都源於公費出國未被納入到一體化約束框架下。
  在此情況下,“零”公費出國,既是對政策規約的呼應,也是對公費旅游病態需求的抑制。它不僅不該成稀奇事,還應成制度化矯枉:對公款出國(境),就該遵循“能不出就不出”的原則。而這也應通過內嵌到約束體系的方式,來堵住僭越空間。
  當然,要擠出公款出國(境)乃至“三公”支出上的泡沫,光數字削減還不夠,還應在公開層級上更趨細化:除了公佈粗線條的預算,還應公開每次出國(境)的事由、時間和出訪地及各人的費用,並建立查驗機制與效果評估體系,真正方便社會的“量化監督”。若能這樣,出國經費壓減,又何至於引來“做賬猜想”?
  □午夜侃人(媒體人)  (原標題:“零”公費出國,並非不可想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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